广西外国语学院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实施办法

时间:2018-11-20

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的教育实践和系统性的教育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大学生参加科研、竞赛等课外科技文体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进一步推动我校校风、学风建设,形成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的有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培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大学生课外科技文体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园文化活动和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处)、科研处、团委、二级学院等部门人员组成。

二、主要内容

(一)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包括

 1.大力支持学生参加“挑战杯”广西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等。

2.加强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教育,加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服务活动的力度,鼓励全校学生积极投身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1”基层培养计划、广西“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等。

3.鼓励和支持各级团学组织举办的其他科技文化活动,包括:文化艺术设计作品大赛、文艺作品创作展演活动、科研活动、创造发明和学术讲座等。

4.组织各类学术讲座,提高学生科研学术水平。

(二)课外体育活动包括

1.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由学校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等。

(1)学校传统竞赛或体育活动;

(2)校际体育竞赛或大型社会体育活动。

2.加强体育技能类学生社团的建立和活动开展,建立如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等社团,鼓励在校生选择自己喜欢的社团参加社团活动。开展课外体育社团活动,鼓励在校学生每周至少参加课外体育活动2次以上,每次至少1小时,逐步达到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三、活动要求

(一)本着不影响正常教学,重在参与的精神,我校学生积极参加全国、省市和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二)各级团学组织要认真开展好学生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并指导学生团体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的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

四、活动经费

学校每年预算专项活动经费,用于参加全国、省市和学校组织的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日常开支和补贴。

五、奖励办法

学校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记入学生档案,并取得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在年终评先评优中给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