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英模高君宇

高君宇(1896—1925),原名高尚德,字锡三。山西静乐人。五四运动时为北京大学学生会负责人。1920年与邓中夏共同组织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2年当选为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他还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三届中央委员。1925年在北京病逝。   在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公园里,有一座著名的合葬墓,世称“高石之墓”,这里安息着一对传奇恋人,他们就是北京五四运动时期的学生领袖之一,北京和太原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的创始人高君宇和当时的风流才女石评梅。他们虽然去世已70多年了,但他们忠贞的爱情故事却一直在流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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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英模陈子博

陈子博,男,汉族,湖南湘乡人,1892年出生,1924年2月14日牺牲。他出生于一个开明的绅士家庭。幼年就读本地私塾,后考入长沙长郡联立中学。“五四”运动期间,开始接受进步思想。1919年底,加入毛泽东等创立的新民学会,并成为骨干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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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与学联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简称全国学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它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它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发挥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全国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努力为同学服务;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发展同世界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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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与青联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简称全国青联,成立于1949年5月4日。全国青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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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是否享有团员权利

  留团察看期间的团员,在团内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也不能做青年的入团介绍人,其他权利和义务与一般团员相同。在留团查看期间确实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在行动上有了改正,在处分期满以后,就应当恢复他的团员权利。   团章规定,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的查看期为半年或一年,对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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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一章 团员

第一章 团 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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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脱离青年学生的突出问题,依照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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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历届领导成员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1922年5月)选举产生的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尚德(君宇)、方国昌(施存统)、张椿年(太雷)、蔡和森、俞秀松为中央执行委员;方国昌(施存统)为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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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史纵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并领导的一个具有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始终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80年来,中国共青团走过了光辉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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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青团简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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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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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三章 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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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四章 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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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五章 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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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六章 团的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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