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舞协会、天文爱好者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成立国标舞协会、天文爱好者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我校学生社团答辩考核小组审核和答辩,拟成立的国标舞协会、天文爱好者协会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符合社团成立标准,根据校团委《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按照校级文化艺术类型建制成立,准予登记。国标舞协会、天文爱好者协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校团委学生社团团工委。
广西外国语学院国标舞协会、天文爱好者协会应在批准筹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并报校社团联合会登记备案,同时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执行《广西外国语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接受校团委学生社团团工委的业务指导,接受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及日常管理,按时参加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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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西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